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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政府預算信息公開的部署要求,經青島市財政局匯總,2023年市級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事業(yè)單位和其他單位通過當年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為13863.99萬元,比2022年增加1938.14萬元,增長16.3%,增長的主要原因是自2023年起,20個基層法院、檢察院實行財物市級統(tǒng)管,作為市級預算部門管理,經費列入市級部門預算。其中:公務接待費1656.98萬元,比2022年減少38.19萬元,下降2.3%;因公出國(境)費用1246.23萬元,比2022年減少112.75萬元,下降8.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公務用車購置費10960.78萬元,比2022年增加2089.08萬元,增長23.5%,其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771.68萬元,比2022年增加2184.53萬元,增長25.4%;公務用車購置費189.1萬元,比2022年減少95.45萬元,下降33.5%。
注釋:
1.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反映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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