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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水庫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近年來,我市通過幾輪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水庫安全狀況不斷改善。但部分水庫由于運行時間長,管理不到位等原因,仍存在一定安全隱患。
2021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21〕8號),2021年7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fā)〔2021〕12號),對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提出明確工作目標,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diào),細化實化各項政策措施,確保落地見效。
二、制定依據(jù)
依據(j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21〕8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fā)〔2021〕12號)等文件。
三、出臺目的
為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健全常態(tài)化管護機制,確保水庫安全長效運行,為我市水務高質(zhì)量發(fā)展增添新動能。
四、重要舉措
政策著重明確了水庫安全鑒定和除險加固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實施安全鑒定常態(tài)化,嚴格落實當年到期當年完成鑒定。對于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nèi)投資,市級按30%比例補助;對于新增小型水庫,按照“當年鑒定,翌年加固”原則實施除險加固,市級按?。?)型、小(2)型水庫分別不低于150萬元/座、57萬元/座進行補助。
政策執(zhí)行(解釋)處室:青島市水務管理局工程建設和安全監(jiān)督處,聯(lián)系電話:85916158。
青島市水務管理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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